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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乡村振兴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光伏扶贫+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乡村振兴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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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习主席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小二台镇德胜村视察400kW集中式农光互补村级扶贫电站,该项目发电收入能让贫困户每年人均增收3000元。新闻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官网 http://country.cnr.cn/gundong/20170126/t20170126_523536493.shtml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答中国电力报记者关于“国家能源局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引领能源行业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起来?”的提问时回应:

 

“能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充足的能源保障。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产生活用能条件已大为改善,但农村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在实施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能源变革,构建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基础,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的内在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能源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落实方案,将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推动农村能源发展。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期间,将指导地方完善光伏扶贫工作机制,抓好资产管理和设备运维,确保电站持续发挥作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提升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中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优先布局建设一批能源补短板重大工程,帮助脱贫地区发展支柱产业、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二是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包括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推动乡村电气化工程,提升农村地区电气化水平,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是提升农村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在供电行业全面推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开展农村电网建设效果和适应性评估,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维护管理,提升电力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农村用能特点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积极探索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引导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壮大农村能源人才队伍,构建功能齐全、上下联动、自我发展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逐步降低用能成本,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能源保障。”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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